江汉大学学校办公室
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7年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教学的调整安排由教务处、研究生处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请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安排好值班,并于3月28日前将本单位值班表通过OA系统分别报送学校办公室(联系人:肖书亦)、保卫处(联系人:杨彬)。
学校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