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经校党委、校行政同意,现将《贯彻落实〈江汉大学2010年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 贯彻落实《江汉大学2010年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汉大学2010年工作要点》(见江党〔2010〕4号)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党委会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1. 切实推进整改工作。根据《江汉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整改落实方案工作;加强整改落实工作的检查和督办。(牵头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见江党〔2009〕30号文责任分工) 2. 制定《江汉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组建规划工作专班,完成规划的调研、编制工作,加强对各学院及附属医院等单位发展规划的统筹、指导。(牵头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责任单位:规划工作专班) 3. 实行学校内设机构调整与改革。研究制定《江汉大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调整内设机构,理顺内部工作权责关系,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解决管理权限不够明确、职责不够清晰、行政化倾向较明显的问题。(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 实施院系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管理重心下移、管理权限下放”的改革思路,进一步明确校、院、系及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在强化校级宏观管理调控的同时,规范有序地将教学、财务、人事等相应的管理权限向学院下移,切实赋予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的主体地位,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鼓励学院办出特色和水平。(牵头责任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财务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学研究处) 积极研究汉口校区、武昌校区利用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附属医院发展的问题。(牵头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后勤与产业管理处) 5. 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激励与约束并举、效率与公平并重”的改革思路,建立“绩效优先”的分配机制,使分配重点向高层次人才倾斜,向教学、科研、管理岗位骨干人员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对关键岗位实行特殊待遇,对突出贡献者予以重点奖励,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牵头责任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财务处、教务处) 6. 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素质教育为主线,着眼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优化人才培养规格,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推动大类培养和方向培养的试点工作,宽口径的基础培养和有高度的专业培养相结合。积极推行大学生“学历文凭�资格证书”的多证制度和创新实践能力训练计划,努力培养既具有本科教育的基础水平和专业素养、又具有很强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牵头责任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学院) 7. 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专任教师队伍,加大高层次人才和新专业、特色专业、重点学科专任教师引进力度。优化教师梯队结构,加强教师国内外学习培训交流和 “双师型”教师培养。(牵头责任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教务处、外事处、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机制,推进“五好” 班子创建活动和中层干部培训工作,抓好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抓好教师、干部和教辅三支队伍建设。(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人事处) 8. 强化学科专业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管理办法,大力改造传统专业,注重建设新专业,着力培育特色专业,实现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积极构建面向地方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重点建设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医学两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抓好市级重点学科和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品牌专业、校级品牌专业建设,加强硕士点立项建设授权学科、支撑学科建设,实行重点建设学科绩效评价制度,不断巩固学科专业建设成果。(牵头责任单位:研究生处;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9. 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建设。抓紧做好硕士学位授予权的转移变更工作,抓好一级学科硕士点的扩点申报筹备工作,力促若干学科早日获得硕士学位授权。以国家新增专业硕士学位领域、扩大应用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为契机,积极做好各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申报组织工作。注重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加强从培养方案到课程考核、中期考核以及学位论文评审等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具有江大特色的高质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牵头责任单位:研究生处;责任单位:各学院) 10. 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学校信息系统整合步伐,建立信息及教育教学资源数据中心,统一信息标准,构建共享数据平台,逐步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资源信息的有序管理和集成应用,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牵头责任单位:网络中心;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学研究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图书馆) 11. 进一步狠抓教风建设。开展“教风建设年”活动,研究制订教风建设实施意见和学院教学督导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专业教学评价、教师教学评价和师德师风评价工作,加强教学专项督查,切实推动教风建设和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实施状况的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牵头责任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人事处、宣传部、各学院) 12. 构建和夯实合作办学平台。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理事会、校友会等社会资源,积极开展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联合进行科学研究的试点工作,积极与企业共建冠名实验室、冠名工程研发中心等合作平台,进一步策划并不断推动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汉阳区、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的合作项目,切实推进校区、校校合作协议的落实。(牵头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责任单位: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各学院) 13. 丰富和提升合作交流内涵。积极参与武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对武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分析研究,组织优势学科的研创力量,积极开展与各理事单位及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等自主创新基地的合作,努力使横向课题研究实现新突破,在争取科研总经费不断增长的同时,努力开发一批具有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和技术产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使项目上层次、学术上水平、成果出效益,努力形成以科研服务社会、以服务促进科研的良性循环。(牵头责任单位:科学研究处;责任单位:各学院) 14. 开拓交流领域和扩展合作空间。进一步开拓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领域,规范交流项目,筹备成立国际学院,积极探索中外联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新模式;以“江汉大讲坛”为平台,积极聘请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不断扩大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为我校师生提供更多学术交流和专业提高机会。(牵头责任单位:外事处;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 15. 积极筹备江汉大学合并组建十周年纪念活动。(牵头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16. 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安全稳定内控体系建设,从制度、体制、机制上切实保障安全、信访、综治等工作协调运转,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防盗、防火、防中毒等安全防范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水、电、交通、食品卫生等各类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加强校园安全技防设施建设工程,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稳定管理长效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校办产业公司) 17. 加强后勤服务保障。按照“学校主办、企业化管理、公司化运作、市场化效率”的总要求,理顺后勤服务与管理体制,激活后勤服务与运营机制,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后勤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增强后勤服务体系的造血功能。(牵头责任单位: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责任单位:人事处、后勤服务集团) 18. 加强校园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校内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及环境整治,抓好食堂、宿舍等后勤服务设施和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辅助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责任单位:基建处、后勤服务集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 加大校园绿化环境改造与建设力度,不断丰富校园季相景观和总体景观,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牵头责任单位: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责任单位:后勤服务集团) 巩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不断规范提升校园语言环境。(牵头责任单位:校语委;责任单位:各单位) 19. 切实抓好五件实事。 一是启动学术交流中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基建处) 二是完成师生活动中心建设并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基建处) 三是建设一批空调教室;(责任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是启动三食堂加层改造,进一步改善教职工就餐条件;(牵头责任单位: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责任单位:基建处、后勤服务集团) 五是解决好学生洗澡难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责任单位:后勤服务集团) 20. 统筹考核体系,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加强学院评价工作,积极完善职能部门及直、附属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科学统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绩效管理考核和学院工作考核,探索建立综合考核新机制,激励各单位完成上级和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各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牵头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学院) 21. 加强成本核算,构建“两型”校园。统筹整合校内资源,努力降低办学成本,加强和改进对水、电、气和办公室、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以严格、科学、合理的成本核算为基础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节约措施,把节能降耗指标列入各单位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学校资源使用效率。(牵头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责任单位:宣传部、财务处、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2. 召开全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第十八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中共江汉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上台阶。(牵头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学工部、统战部) 23. 加强思想政治、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中共江汉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大力宣传学校新一轮发展的政策举措、建设成就、工作亮点、师生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和事迹,加大在省市主流媒体宣传学校的力度;(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学院、各单位) 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好贫困生济困工作、大学生就业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对各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牵头责任单位:学工部;责任单位: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继续教育学院) 进一步理顺基层党组织工作体制和机制,坚持和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积极推行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阵地、活动、制度、保障等“五个基本”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先进性教育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进一步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完成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任务。(牵头责任单位:纪委;责任单位:各学院、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