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我校机关工作,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决定在机关党员中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为扎实有效地开展这一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机关党员立足本职,争当先锋,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努力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员示范岗的设立、考核、表彰,在机关党员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打造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新品牌;通过示范岗党员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通过党员示范岗的创建活动,促使党员作风建设树旗帜,行为规范作典范,管理工作上水平。 三、岗位标准 “党员示范岗”内党员要达到以下标准: 1、胸怀全局,克己奉公,党性修养好; 2、精通业务,高效办事,业务技能好; 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业绩好; 4、文明办公,热忱服务,待人接物好; 5、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遵章守纪好; 6、积极主动,勤勉肯干,出勤情况好; 7、善于钻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好; 8、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群众评价好。 四、管理办法 1、设置岗位。党员示范岗分个人示范岗和集体示范岗,个人示范岗指党员个人,集体示范岗可以是一个自然空间的办公室,也可以是一个科室。集体示范岗内的人员必须均为共产党员。先由机关各支部推荐,机关党委统一公示后确认,将党员示范岗标牌置于办公室显著位置。 2、群众监督。党员示范岗自授牌之日起,岗内党员应在工作岗位公开悬挂“党员示范岗”标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机关党委考核和总结时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3、动态管理。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党员示范岗内党员进行一次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党员示范岗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立即撤销称号,收回挂牌:一是岗位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校纪校规的人和事;二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 4、表彰奖励。每年“七一”前对成效显著、作用明显的党员示范岗内党员给予表彰奖励。凡通过机关党委向学校推荐的各种表彰奖励对象,优先从党员示范岗中产生。 五、工作步骤 6月10日前宣传发动,机关各党支部按岗位标准推荐1-2名党员作为党员示范岗的对象,也可推荐一个科室或一个自然空间的办公室作为党员示范岗的对象。示范岗(个)总数控制在10个;示范岗(集体)总数控制在3-5个。 6月12日-15日 报送名单。 6月19日-22日机关党委研究讨论,并将拟定名单进行公示。 7月1日前命名、挂牌。 12月底对党员示范岗进行集中考核检查。 2013年7月1日前对党员示范岗进行验收、总结、评比、表彰。 六、几点要求: 1、认识上求“深”: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创建工作。谋划创建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依据;推动创建工作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根本动力;检验创建工作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效为根本标准。 2、标准上求“严”: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把关,严格要求,严格检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验收。 3、效果上求“实”: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从工作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采取得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工作,取得“命名一个岗,树起一面旗,表彰一个岗,带动一大片”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 2012年5月29日
1. 党员示范岗申请表
2.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