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寒假放假时间从2018年1月27日至2月24日,学生2月25日报到注册,2月26日上课;教职工2月25日正式上班。为保证本学期任务的完成和下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做好寒假前和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要根据学校2017年工作要点和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本学期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要按照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履职尽责工作要求,切实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确保留校师生的正常生活。各学院、学生处、后勤服务保障中心要落实好假期留校学生、值班人员的食宿等生活服务与管理,保证留校学生及值班人员的正常生活。
三、做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施工现场、供电供水供气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严明节日纪律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五、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指离开武汉)管理。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须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主要负责人外出须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校领导外出须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同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领导干部寒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六、严格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江汉大学学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江办〔2018〕7号)要求,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安排好假期值班,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者紧急情况立即向校务值班室(电话:84225101)、保卫处(电话:84225110)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各单位于2018年1月23日前,通过OA系统将寒假值班表分别报送学校办公室(联系人:肖书亦)和保卫处(联系人:杨彬)。
学校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